关于印发《局党组向全局的五项廉政承诺》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根据湘办发〔2004〕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局党组向全局干部、职工作出了五项廉政承诺。现将《局党组向全局的五项廉政承诺》予以印发。
局党组要求,党组成员和局级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执行局党组向全局作出的五项廉政承诺。局属各单位副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要加强廉洁自律,支持和监督局党组把五项廉政承诺落到实处,促进全局各项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局党组向全局的五项廉政承诺
一、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秉公依法依规办事,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决不越权或滥用权力,指使、授意、暗示局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在办事中为私情开绿灯。不接受和参加有可能影响秉公办事或容易产生怀疑的吃请和保健娱乐活动。严禁参与赌博。
二、坚决拒收钱物。凡是给局领导送钱、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坚决拒收。拒收不了的交给组织并记录在案,对送钱物者提出严肃批评。
三、坚决按照德才标准和工作实绩选拔任用干部,抵制跑官要官歪风。对向局领导班子成员跑官要官的,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告知组织人事部门记录在案。对利用组织人事权卖官、徇私舞弊调人、录用人员的事件,坚决严肃查处。
四、严格要求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局领导坚决做到不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不违规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产权交易,物资采购等经济活动。坚决制止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干扰秉公办事。无论什么人,凡是以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当拒绝,同时向局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五、坚持从严治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行使权力,树立局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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